转发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秋季开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09-21 来源:温泉中心学校
作者: 温泉 阅览次数:
转发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秋季开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岳教基【2015】46号
普高,职教中心,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现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秋季开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对照检查内容及有关要求及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岳西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
2015年9月21日
教基〔2015〕359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为了解各地新学年开学各项工作进展和自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新学期开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9月21日—25日
二、检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每县(市)抽查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不少于2所,市直各区抽查的幼儿园和小学均不少于3所、初中不少于2所,各区所属高中为必检单位。抽查时要兼顾公办与民办、示范学校与普通学校。抽查学校名单由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检查人员及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互查的方式,各县(市、区)抽调参加检查人员共3人,由各地分管基础教育的负责同志或督导办主任担任组长,2名成员由各地从基教科、督导办、法规科(安全办)、财务科、监察室负责人中抽调。市教体局领导分组对市直学校进行检查(不含市区民办学校,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同时抽查2个县(市)和2个区,局相关科室参加。(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1、开学常规工作。包括新学期计划制定情况,教师、学生到校情况,教学设施设备准备情况,小学三年级书法课程开设情况(见教基〔2015〕349号)等。
2、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小学招生纪律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见教基〔2015〕281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执行及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情况(见宜教发〔2015〕8号、教财〔2015〕332号),落实“一科一辅”及自愿无偿代购情况(见教基〔2013〕468号),新生学籍录入及学籍系统管理维护情况(见皖教秘基〔2015〕66号)等。
3、校园安全工作。贯彻落实8月19日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防溺水工作,校园校舍、校车、用火、用电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校园内公共卫生防控情况(包括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实验室药品存放、住校生宿舍、幼儿园午休室及卫生间等);学生开学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见教法〔2015〕345号)。
4、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包括义务教育保障机制、高中阶段困难学生资助两项民生工程及学前教育2015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义务教育标准化、“全面改薄”、校舍维修改造、教师周转房、初中工程等项目(见宜教体发〔2015〕2号、安发改投资〔2015〕194号、安发改投资〔2015〕195号、皖教秘〔2015〕352号、皖教秘〔2015〕412号、教财〔2015〕318号)。
5、市区学校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是《安庆市教育体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见宜教发〔2015〕5号)。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供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名单,供检查组选择抽查学校。各地各校要对照检查内容提供书面材料,并交检查组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2、各检查组要与所检查单位提前联系沟通,在9月21日至25日务必安排连续2天时间进行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商定。检查中所涉及的政策文件(具体指本通知中所列文件号),请各组组长自行下载查阅,并认真组织学习。
3、各检查组要通过深入课堂、询问学生、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校开学工作情况,逐校(园)填写《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记录表》(附件2),同时形成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的汇报材料,一并于9月30日前交市教体局基教科,市教体局将形成全市检查通报予以印发。
4、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动员所辖学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及时开展县级督查,确保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5、各县(市、区)教育局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回执(附件3)请于9月18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联系人:李爱霞 5549070 邮箱:aq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