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
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教育扶贫工程,精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根据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 2018年春季义务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资助工作明确要求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资助范围。
1、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覆盖)。
2、在籍在校的残疾儿童。
3、我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在县内就读,确定属于在校外租房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4、我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在县外就读未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各校必须对上述四种情况家庭学生(含学籍在我县的外县户籍学生)核实无误,同时依据乡镇扶贫系统做好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比对工作。
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报评定操作程序。
1、寄宿制学校寄宿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依据扶贫信息档案,学校及乡镇扶贫负责人签字确认,直接填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基础信息表。
2、在籍在校的残疾儿童同样直接填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基础信息表。
3、寄宿制学校寄宿非建档立卡家庭确属困难的学生,按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定、审核后也可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由寄宿生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岳西县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批表》(非建档立卡户),再召开乡镇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员须有乡镇分管领导、学校负责人、工会、教代会、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员等方面人员参加)评议审核上报。
4、校外租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由校外租房建档立卡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岳西县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批表》(建档立卡租房户),由学校班级负责实地调查核实,家长、班主任、学校负责人在申报审批表签字确认,并提交租房室外、室内照片及租房协议作为申报佐证。
上述资助范围1、2、3类享受寄宿生补助的学生由校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审核汇总上报,实验小学、红杜鹃学校、特教学校负责本校在校贫困寄宿生(含校外租房建档立卡户)确认上报。
我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在县外就读的中小学生未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由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其中:在“省外”学校就读的直接填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基础信息表,在“县外省内”学校就读的待4月上旬确认对方学校未给予资助再行申报。我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在县外就读一律在4月份上报资助信息。
各乡镇贫困寄宿生信息基础资料上报前需经乡镇政府扶贫负责人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县教育局会同县扶贫办审核后,将确认的贫困寄宿生信息分户籍在政府网站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三、贫困寄宿生材料的报送。
各学校要在2018年3月10日前报送《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人数统计表》(附表1)、《岳西县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批表》(建档立卡租房学生、校内住宿非建档立卡学生报送)(附表2)、《岳西县2018年度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基础资料表》纸质和电子版(附表3)。基础资料表要规范填写校名、家庭地址,学校名称按事业统计校名规范填写,外地的要增加省、市、县名称,家庭地址统一要求填县、乡(镇)、村、组四级地名,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与学籍、户口本一致,家长姓名、银行卡号与银行卡、户口本一致,确保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信息资料专档专盒保存。我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在县外就读的由户籍所在的中心学校在4月份上报资助信息。
四、资金拨付与发放程序。
县财政局根据教育局核定的人数按照标准额度通过专户将资金拨付到教育局账户,教育局依据各学校上报核定的人数按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的标准将资金按户籍所在乡镇分解拨付到中心学校账户。
各中心学校必须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并于3月15日前一律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认真核对农户卡号,不得用现金发放,同时将资金发放告知书送至享受对象家庭签收,回执存档。在3月20日前将分户籍发放名册送达乡镇扶贫办作为填写扶贫手册的依据。
少量外县在我县就读的贫困寄宿生补助费由所在学校发放。县内学校之间应加强协作、相互衔接,应享受对象做到不重不漏。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以任何理由扣减、挤占、挪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做到享受对象精准,该发放的建档立卡困难寄宿生一个不漏,对因工作不力,核实贫困寄宿生享受对象不准,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克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或不及时发放生活补助费的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问责。
附:
1、2018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人数
统计表;
2、岳西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批表;
3、岳西县2018年度春季贫困寄宿生补助基础资料表。
监督咨询电话:2181612 2181614
联系人:刘会涛 13866606009
抄送:市教体局,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附表1
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人数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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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 |
小学 |
初中 |
合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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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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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 |
校内寄宿 |
残儿 |
租房建档立卡 |
县外省内建档立卡 |
省外建档立卡 |
建档立卡 |
校内寄宿 |
残儿 |
租房建档立卡 |
县外省内建档立卡 |
省外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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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堂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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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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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温泉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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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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