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4-04 来源: 作者: 阅览次数:
各校(园):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假期师生安全教育,保障校舍及财产安全,特对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清明节假期时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周五课程。学校要和每一位家长进行对接,保证学生安全离校及返校。
二、学校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传统教育引导,文明、健康、积极参与祭扫活动。
三、学校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防火灾、防溺水、防恶劣天气等安全教育。
四、学校要切实安排行政带班,教师值班,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并保证信息畅通。学校将带班值班人员安排及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五、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到信息上报。
温泉中心学校
二0一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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